其實我已經不太去管那些每次一提到『同志婚姻』議題時,就開始闡述道理反對同性戀情的人, 因為"同志婚姻"結不結是可以選擇的, "同性戀"卻是人格天性,你可費盡心思自虐壓抑成天吃齋唸佛拜聖經跟自己不愛的人結婚生子,感謝上蒼沒有讓你"誤入岐途" ,卻無法要大腦叫你的雞雞成天往不喜歡的地方翹!

把兩者混在一起..... 幹嘛? 跟番仔講理找罪受阿?!=.=


(嗆聲的開場白有點失去本部落格昔日幽啞的瘋度, 感緊收收氣, 畢竟法力也畫了美美的圖來迎接情人節跟與法佬相識多年的紀念日啦:p )


Gay Couple 婚前十誡

第一:你們彼此都是對方最佳損友,喜歡窩在一起使壞, 一到晚上不鬥嘴就不知道如何過活。

第二:彼此勾結,互相可以淫蕩地坦白任何事情,不必担心被對方懷疑或輕視

第三:兩人在心靈上有共同的理念和價值觀,對性, 錢, 生命阿...等都有很機車的見解與追求。

第四:你們都認為同性戀是一輩子的事,而且雙方都堅定地願意待在這個長期的性向關係中。

第五:當外遇,犯桃花等龜毛瑣事發生時,可以一起解決,而不是等到ㄅ一ㄚ孔很機車後才來發作。

第六:相處可以彼此挖苦,日子常有奸笑,在生活中許多方面都會默契相待。

第七:彼此看透透,不接納對方也不行,因為你知道對方晚上打呼也會說:"我愛你" , 大便不通也會想著你。

第八:合作無間,就算作姦犯科搶銀行幹壞事時,也會得到對方百分百的支持和肯定。

第九:有時你們會有甜死人不償命浪漫的感情,偶而相處也會有衝突,但是衝突的時候還可翹二郎腿頗自在。

第十:相對於衛道人士,你們是非常不理性、不成熟的結合,但是雙方都感受到,在許多不同的層面上,你們是right combination。



雖然反對同志擁有正式結婚法定關係的法國總統你可拉殺狗雞(Nicolas Sarkozy)最近娶了名模美嬌娘卡拉不擄尼(Carla Bruni)讓同志拉子翻桌摔杯憤憤不平,雖然我的法國同學每兩個就有一個爸媽離婚,我的有小孩的法國朋友每兩個就有一個當爸媽沒結婚,現代法國人對"婚姻"這東西普遍興趣缺缺, 但是人家有權可以選擇法律允許的正式通姦關係自己卻壓根兒也不行, 法國同志對"結婚Marriage"這東西嘴裡說不削,心裡可還是懷有種特殊情愫...

以上"Gay Couple 婚前十誡"是荷蘭 ,比利時, 加拿大, 西班牙, 南非, 瑞士...等國同志婚前決定正式廝守一起之十大準則,如果你們完全符合以上十種情況,那麼你們沒有結婚...也不同居,那真是很機巴!

另外,不符合上面婚前十誡的gay couple,為免誤了另一半的人生, 請謹慎考慮你們的法定關係! 格主以救人一命勝過轟趴一夜的精神在情人節祝大家早日修成正果!阿們!!

(註:這十誡除第四點外, 異性戀也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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